
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
YIN CHUAN SHI XING QI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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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
YIN CHUAN SHI XING QI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5月5日
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
YIN CHUAN SHI XING QI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4年3月11日至5月23日,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。7月2日,巡察组向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,共反馈22个具体问题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制定整改措施78条,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项,作出提醒谈话 4人。巡察组反馈的2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。
1.针对“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差距”问题。常态开展公益诉讼“回头看”工作,对2024年办理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全部进行现场复查,靶向跟进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,切实推动问题真解决。
2.针对“‘数字检察’赋能法律监督成效不够明显”问题。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,抽调6名90后检察干警专职负责数字检察工作,调取相关数据开展应法律监督模型应用,定期召开数字检察例会,分析研判改进工作成效。
3.针对“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效果不佳”问题。紧紧围绕兴庆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围绕群众急难盼愁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件,涵盖未成年人控辍保学、农田水利设施管护、商场消防隐患、烟酒销售违法经营、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等领域。
4.针对“案件办理质效不够高”问题。强化检察人员素能建设,开展“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治轮训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”,助力全院检察人员“充电”“蓄能”“储力”。在12309设置青年锻炼岗,不断提升青年干警群众工作能力。坚持“管案与管人相结合”,制发《案管提示函》19期,发送《流程监控通知书》66份,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。
5.针对“‘三个规定’制度落实不到位”问题。组织院内检察人员报告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,通报重大事项填报情况12期。在控申大厅以及案管大厅设置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展板、宣传标语,通过“微信一端一抖”等自媒体平台发布“三个规定”宣传微短剧6期,持续强化对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宣传力度。
6.针对“‘检察长接待日’制度落实不到位”问题。对标反馈问题,细化检察长接待日台账,有效规范工作流程。安排院领导在兴庆区矛调中心、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123次,院领导共接访群众87件次,全部进行答复。
7.针对“抓班子带队伍争先创优仍有不足”问题。凝心聚力鼓励检察人员争先创优,组织开展“检察官讲办案故事”、观摩庭审等系列活动,守正创新提高履职本领。组织院内检察人员积极参加“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”、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等比武活动,6人次获得名次。健全先进典型选树培育机制,选树宣传身边的榜样11个,推动形成比学赶超、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。
8.针对“工作安排部署不够深入扎实”问题。7月1日、12月10日分别召开2次专题党组扩大会议,听取党建、党风廉政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,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。工作报告提前分发党组成员酝酿,确保会前充分沟通、会上充分讨论、深入研判,有效发挥党组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作用。
9.针对“‘扫黄打非’工作重视不够”问题。持续深化“扫黄打非”专项行动,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,向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分局发出磋商意见书,并跟进监督整改;针对卖淫类违法犯罪案发态势,向公安制发检察建议1份;开展普法宣讲8场次。
10.针对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”问题。对标反馈问题,将《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》中的责任人、责任部门进行厘清,对涉及纪检组的内容全部进行调整。
11.针对“‘一岗双责’落实有差距”问题。常态开展廉政主题谈话,院领导、部门负责人每季度与主管部门检察干警开展谈心谈话,交流思想、帮助提高、解决问题。政治部、纪检组对谈心谈话记录内容把关审核,确保谈心谈话重点突出,有的方矢。
12.针对“经谈话了解,部分领导干部反映派驻纪检组对检察院的监督重点多放在工作作风,开会考勤等日常工作,对院党组重要工作安排监督事项不够有力,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较少”问题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监督问责职责,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年参加党组会17次,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“三重一大”制度落实到位。院党组会同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纪检监察组对党纪学习教育、队伍建设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察指导4次,谈心谈话2人。
13.针对“‘改进作风提升质效’专项行动重视不够”问题。补充完善“改进作风提升质效”工作资料,完善档案整理。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,持续抓实专项工作,持续压实领导班子“一岗双责”职责,通过听取汇报、分析研判、随机抽查等形式强化对专项工作的指导,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14.针对“工作作风不严谨”问题。坚持把廉洁风险防控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,针对反馈的廉政风险自查表内容雷同等问题,组织院内检察人员进行二次排查,排查表内容全部由部门主任把关签字,确保查准、查清、查全,各部门累计查找廉政风险点85个、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86条。
15.针对“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”问题。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、纪律作风建设,先后组织干警前往银川监狱等开展现场警示教育3次,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,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12次,开展廉政谈心谈话56人次,组织3名退休人员签订离任从业承诺书,开展离任前谈心谈话。
16.针对“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”问题。严格执行自治区“十不开会规定”,严格落实议题分级审批、议题征求意见等要求,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事范围,严格控制议题数量,确保上会议题成熟,议事决策规范。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20次,同比下降25%。
17.针对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”问题。规范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,会前起草会议议程,明确学习内容、确定研讨主题,并提交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审定后召开。年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,研讨交流9次46人次。
18.针对“党总支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谨”问题。针对巡察反馈的选票涂改、结果报告单监票人未签字、选举资料归档不规范问题全部进行自查,对涂改情况补充说明文字资料,补签监票人签字,完善工作档案。组织支部书记、支部委员参加党务培训16人次,参训率100%。
19.针对“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”问题。开展发展党员“回头看”工作,对发展党员结构是否合理、工作程序是否规范、党员档案材料是否完备、书写是否规范等进行全面排查,对材料不够齐全等遗留问题,进行了整改。党总支书记与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1次,督促支部书记严格履职尽责。
20.针对“党总支统筹组织指导作用发挥不够”问题。对党总支委、各支部委员进行换届选举,换届选举后,3名既担任总支委员、又担任支部书记的党员将不再担任支部书记,有效缓解工作压力,更好履行党总支委员职责。印发《关于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分工及参加组织生活安排的通知》,安排4名院领导联系支部,指导监督支部更好开展工作。
21.针对“‘三会一课’制度落实不到位”问题。针对巡察反馈问题,深化标本兼治,将原有的4个支部调整为6个支部,将支部直接建在部室,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,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、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、一起检查,切实把党的建设成效落实到初心和使命上,转变为引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。
22.针对“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有差距”问题。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党员查摆的问题,全部制定整改清单,明确整改时限、整改措施,党总支纪检委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督导。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议,对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、谈心谈话等党内制度提出明确要求,全方位严格党的组织生活。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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